🔍
👴 银发模式
← 法典
第32条
总则
💬 大白话:
没人当监护人的→民政部门兜底。
📜 法条原文: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